今天是11月6日,双号通行 ,限单号。限行时段为每日7:00至20:00 。保定市区限行区域为市区东二环 、三丰路、西二环、北二环(含以上道路)以内区域;涞源县丶涞水县丶易县 、涿州市主城区同时执行。周六、日也将依照上述规定限行。限行以车辆牌照最后一位数字为限行依据,未位为字母的,以字母前一位数字为准 。
根据省政府办公厅《关于印发亚太经合组织会议河北省空气质量保障措施的通知》和保定市人民政府《关于APEC会议期间机动车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》要求 ,县政府决定,在规定区域、规定时间采取交通管理措施。现通告如下:

一、在涞水县城区东环 、西环、北环及冲之大街以内区域(不含以上道路)禁止未取得绿色环保标志车辆(黄标车)通行。
二、散装物料运输车辆(煤炭除外) 、土方或渣土车辆、砂石料车、混凝土搅拌车 、危险物品运输车辆(城市运行保障类车辆除外)、低速载货汽车等货运车辆,即日起至11月12日24时在全县范围内禁止通行。
三、三轮汽车和拖拉机(城市运行保障类车辆除外),即日起至12日每日7时至20时 ,在全县范围内禁止通行 。
四 、11月3日至12日每日7时至20时,涞水县城区东环、西环、北环及冲之大街(不含以上道路)以内区域,以车辆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限行依据(末位为字母的 ,以字母前一位数字为准),实行限号通行。
11月3日(星期一):限制车牌最后一位数字为1和6的机动车通行;
11月4日(星期二):限制车牌最后一位数字为2和7的机动车通行;
11月5日(星期三):限制车牌最后一位数字为3和8的机动车通行;
11月6日(星期四):限制车牌最后一位数字为4和9的机动车通行;
11月7日(星期五):限制车牌最后一位数字为5和0的机动车通行;
11月10日(星期一):限制车牌最后一位数字为1和6的机动车通行;
11月11日(星期二):限制车牌最后一位数字为2和7的机动车通行;
11月12日(星期三):限制车牌尾号为3和8的机动车通行。
星期六 、日不限制机动车通行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