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CL科技股东李东生卖出公司500万股是因为委托的交易服务人员因证券代码输入错误导致误操作 。
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在2日收到了公司大股东李东生先生《关于误操作TCL科技股票的致歉声明》,声明内容如下:
2020年9月1日下午13点03 分 ,李东生先生委托的交易服务人员因证券代码输入错误导致误操作,卖出TCL 科技(000100.SZ)股票500万股,成交金额35,909,839.00元;该交易服务人员于 同日下午14点48分买回上述500万股公司股票,成交金额35,764,669.91元。

李东生先生郑重声明:本人作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、创始人及董事长 ,多次 增持公司股份,对公司业务发展充满信心,持续看好公司长期价值。本人将本次 误操作所产生收益归公司所有 ,所产生的交易税费由本人承担,并接受因误操作 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。同时,为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,本人已收回账户管理权, 由本人自主管理 。
本人承诺将引以为戒,加强对《证券法》、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》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的学习 ,严格规范股票买卖行为,加强对证券 账户的管理,坚决杜绝此类事项再次发生。
扩展资料
获利金额全数上交公司

TCL科技的公告称 ,上述交易行为客观上违反了《证券法》、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》等法规关于短线交易的规定。经公司核查,该笔短线交易行为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,亦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谋求利益的目的 。
截至公告出具日,李东生持有TCL科技的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。李东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,158,599,393股 ,占公司总股本的8.56%,为公司第一大股东。
依据《证券法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:上市公司持股5%以上股份的股东、董事 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,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 ,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,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,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 。
北京商报—TCL科技:因操作错误导致股东李东生卖出公司500万股 ,获利金额全数上交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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